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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2/8 20:23:00

如今的人们追求口味的同时还不忘健康,于是,酸奶这种“健康饮品”应运而生。在一众酸奶品牌中,光明乳业的“莫斯利安”脱颖而出,凭借其独特的口感、无需冷藏便可保证4个月保质期的便捷存放方式,成为年轻人中的宠儿。

然而大家一定没想过,在光明乳业借用的保加利亚长寿村“莫斯利安”作为品牌名称的背后,还隐藏着这样一场商标的纠纷。

自年以来,光明乳业在第29、32类等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了“莫斯利安MOMCHILOVTSI及图”商标。年5月,光明乳业在第30类加奶可可饮料、可可、可可饮料、人造咖啡、咖啡、咖啡饮料、茶饮料、乐口福、烹饪用谷蛋白添加剂、食用预制谷蛋白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莫斯利安MOMCHILOVTSI及图”商标,并于年8月获准注册。

然而,年8月,北京斯利安药业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要理由为:争议商标与该公司的“斯利安”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北京斯利安药业早在年便申请注册了“斯利安SCRIANEN”在第30类上的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该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在先商号权;光明乳业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恶意,带有欺骗性,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质量、来源等产生误认。

原商评委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中文部分“莫斯利安”完全包含引证商标中文部分“斯利安”,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相关商品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可可、果汁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和销售习惯等方面存在相同或近似之处,上述商标共存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商品来源于同一市场主体或存在某种关联进而产生混淆,因此,争议商标在加奶可可饮料、可可、可可饮料、人造咖啡、咖啡、咖啡饮料、茶饮料、乐口福商品上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过在其余商品上,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可可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食用冰、人用药等商品未构成类似商品,故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争议商标部分无效。

原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在第30类加奶可可饮料、可可、可可饮料、人造咖啡、咖啡、咖啡饮料、茶饮料、乐口福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光明乳业不服原商评委的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光明乳业诉称,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一定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莫斯利安MOMCHEILOVTSI及图”是其原创设计的商标,早在年就注册了,此次引发争议的商标,是对其他类别即第30类的补充注册。而且其在先商标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和该公司建立了一一对应的关系,不会和北京斯利安药业的商标相混淆。依据审查一致性原则,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可以并存。

但法院仍然认为,争议商标完整包含各引证商标显著部分汉字“斯利安”,已经构成标识近似,故判决驳回光明乳业的诉讼请求。目前,本案还处在上诉期内,而光明乳业亦表示,不认可一审判决,将会提起上诉。

小编相信,光明乳业在使用“莫斯利安”这一商标时,并没有想要蹭“斯利安”商标的恶意。毕竟两者一在乳业一在药业,其业务并没有根本意义上的冲突。但无奈的是,光明乳业在年申请商标时,只申请了部分大类中的部分小类,并没有布局好商标围城。这才导致了这一场商标纷争。

商标申请均是按类别申请并按类别进行保护,在其它类别得到注册保护,对于在本类别的注册并没有任何约束力。目前商标申请共有45个大类,而45个大类之下的小类更是不计其数。企业对于经过设计的显著性强且有意进行广泛市场投入的重要商标,应当在申请之时做好全面的规划和布局。这个布局不仅对于主打产品的相关类别,而且对于未来可能涉及的延伸产品所涉及的类别,甚至是相似产品所在的类别,均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前瞻性的覆盖式的检索和申请。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后期产品线延伸之后,遇到类似商标而导致申请受阻。例如“老干妈”,用个商标打造了商标“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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